我们与家暴的距离,看荷兰的综合执法如何制止家庭暴力

人们常以为家暴只有在男女严重不平等的落后地区才常见,然而数据显示,在看似男女平等的发达国家中,家暴也普遍存在。例如,在欧盟2014年的一项普查中,英国、法国和北欧国家均是女性遭受家暴的重灾区。在这些国家15岁以上的女性中,有超过25%的人口均受到过来自现任伴侣或过去伴侣的人身攻击或性暴力。

在荷兰,约有20-25%的女性遭过来自伴侣的暴力。在过去五年中,这个情况并没有明显好转。荷兰司法与安全部的一项研究发现,2015至2019年仍有超过70万的荷兰成年人至少遭受过一次家暴,同时荷兰每年有超过10万名儿童受到虐待。

家暴这一国际性问题根植于幸存者所处的环境之中,成为日常生活中频繁发生的一部分。对于部分幸存者来说,他们受到的是多重暴力。暴力分为结构性暴力(又名制度暴力,是指基于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传统因素对人基本需求和潜力造成的限制)、直接暴力(即可见的、直接对幸存者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和文化暴力(由于文化、教育和媒体对话语的控制形成的不平等对待)。其中由于家庭文化中的男女不平等或女性在经济上依赖男性等因素,女性遭受结构性暴力是男性的五倍。家庭,这个很多人心目中的避风港,在她们那里却成了最不安全的地方。

在荷兰,家庭暴力涉及刑事犯罪。同时,荷兰的立法是性别中立的,其法律框架的基本前提是,无论男女,刑事诉讼程序不应增加幸存者的痛苦和伤害。因此,荷兰立法和刑法实施的目的是使幸存者得到最佳保护,以免遭受二次伤害。《刑事诉讼法》中包括检察官和法官对待幸存者的规则,检察院的各种指示也包含有关幸存者权利、待遇和照料的指示。

此外,根据荷兰在线中文网,由于家庭暴力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来说代价都很高,对于女性而言,遭受家暴给她们的身心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欧洲委员会在《欧洲理事会防止和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和家庭暴力公约》(即《伊斯坦布尔公约》)里,呼吁各国对所有形式的暴力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尤其聚焦在性别敏感方面,这是一项开创性的举动。

《伊斯坦布尔公约》的基本前提是:与男性相比,妇女遭受的暴力行为,往往和她们脆弱的社会、文化地位有关。在这种情况下,对妇女的暴力不仅仅是个人关系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伊斯坦布尔公约》对欧盟成员国施加了具有约束力的义务,要求其制定政策和立法,以制止社会不平等和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恶性循环(见下图)。欧盟各国在法律上已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视,而眼下到了将这种实现平等的愿望转化为实践的时候了。

荷兰政府认可《伊斯坦布尔公约》,并承认性别在暴力的起源和持续存在中起着重要作用,而这就意味着在法律的落地和执行中需要采取性别敏感的政策。

在荷兰的警察系统中有23%的女性,这可以保证警察执法时有一定的性别视角。荷兰警察总署总长官Erik Akerboom告诉荷兰在线,警察系统目前正在致力于提高女警察在警察队伍中的比例。

荷兰警察局除了培养普通警察,也培养专门处理家暴、涉性案件和儿童涉性案件(如儿童色情片)的专业警察。这样的专业人员除了接受基础警察教育外还需接受专业培训。

在处理家暴方面,荷兰警察配有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如海牙警察总局约有120名警察,其中专门处理家暴的警察有1-2人。人数虽少,但是权责明晰。海牙的Laak区警察局表示,该区人口为4万2千人,每天约处理两个家暴案件。警察处理正在发生的家暴案件的出警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如果在收到报警时没有额外的警力来处理,因暴力正在发生,该案件的优先级别就会提高,因此就近的警察会在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后马上赶往现场。

除此之外,荷兰社会援助组织也会配合警方处理家暴。他们为幸存者提供快速报警装置,即紧急按钮,幸存者可一键报警。家庭暴力肇事者可被罚以10天限制令,禁止接触受或联系配偶和孩子。在此期间,幸存者将获得保护,而公诉机关可以起诉施害者。

有时,警察在人们的住所发现紧急情况,但尚未构成任何刑事罪行时,他们不能逮捕或起诉任何人。但是警察可以选择利用限制令来干预这种情况,这可以使幸存者快速获得安全保障。任何人都必须遵守限制令的规定,否则最多可被判处两年徒刑或社区服务。

警察和检察院将处理家庭暴力列为优先事项。如果未作任何声明,则可依职权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起诉,这意味着这将是一起没有受害者报告的起诉。

鉴于家暴行为的复杂性和社会影响,荷兰政府在处理家暴时会采取综合措施,将执法、预防和保护三者结合在一起。

在预防家暴上,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支持许多非政府组织开展反对性别暴力的运动。比如教育年轻人对不可接受的性行为说不的“我是我的”运动,呼吁男性永远不会对妇女施暴、永远不会宽恕暴力、也永远不会隐匿它的“白丝带运动”,以及终止家庭暴力恶性循环的“安全的家园,全力以赴”运动。

在保护幸存者方面,荷兰警察与市政当局紧密配合。自2015年1月1日起,市政府负责家暴幸存者的安置和保护。荷兰35个城市的市政府为家暴幸存者提供了庇护所。而市政府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便是针对庇护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在针对所有操作庇护申请的工作者的培训课程中,包含了性别、性别认同和性取向等议题。通过学习,这些工作人员能够以性别敏感的方式评估保护请求。除此之外,在家暴调查过程中,女性访问员还会对妻子进行没有丈夫在场的单独访问,而访问的结果将进行保密,不会透露给丈夫。

荷兰中央政府报告显示, 约四分之三的荷兰人认为当他们注意到有疑似家暴的行为时必须采取行动,但是很多人仍不确定或不知道应该怎么做。这说明了即使在荷兰这个相对性别平等的地方,防止家暴以及所有性别暴力的工作还需持续深入。荷兰政府正在研究是否要将性别差异和性别敏感写进立法。这个问题还存在争议,但毋庸置疑的是,性别敏感和差异在现实操作中是行之有效的,需要继续实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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